2月新税法速递小评
发布者:首席财务官   发布时间: 2013-02-28 15:35 浏览次数:

概要:税总提出的今年税收增长目标为8%,较上年设定的目标降低了1.6%,政府似乎有意为减税的不确定性预留空间。

时下的中国经济依然面临着流动性过剩带来的产能过剩和资本回报率过低的难题待解,税收环境亟需优化已为业界共识。从更高的维度分析,其中的税收逻辑无非是说过高的税费负担已经给企业生存与发展造成掣肘,社会中普遍存在一种苦心孤诣规避税收的“破窗心态”。我们理应在检讨过往“宫廷式”理财观的同时,创新税制改革思维,包括观念改革与路径创新上的高度与前瞻性,而非继续复制过去那种遇到问题拾漏补缺的老套路。

此外,2013年企业寄望中央政府借“营改增”这一历史契机实施一轮稍具规模的减税并不现实。从业已进行的“营改增”试点行业税率设计上看,税负保持基本不变仍然是政策制定者的最大考量。人们期待的上万亿元规模的减税不仅是天方夜谭,主要流转税税率削减在近期也基本无望。据中国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课题组测算,2012年减税规模仅有900亿元。固然税务总局提出的2013年税收增长目标为8%,较上年设定的税收增长目标降低了1.6%,表明政府似乎有意为减税的不确定性预留空间,而非固执地做加法,减税力度或许比往年来得慷慨一些。

广东省下放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权限获授权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其中包括“一定数额以下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项目。调整下放权限的具体内容为:该项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由省国税局、地税局调整为设区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

点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指出,上述行政审批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赣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点评: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称,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应对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给予特别政策支持,并明确在“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上述政策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规定执行。

点评:目前中央财政补贴有的直接支付给销售方,有的先补给购买方,再由购买方转付销售方。按照税务总局的解释,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购买者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均为原价格扣减中央财政补贴后的金额。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其取得渠道是中央财政,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

新版《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后的目录条目总数为944条,调整的条目共涉及454个,约占条目总数的48%。此次新增条目主要包括此前在相关专项政策项下已恢复征税的部分重大技术装备,以及近年来国内已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且技术性能已满足国内需要的设备,以及国内将在短期内形成相当制造能力的设备。此次提高进口免税技术规格的设备,主要是近年来国内技术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装备。同时对部分国内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降低了技术规格门槛。

点评:为保证老项目顺利实施,对2013年1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进口设备在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仍按照过去的规定执行。自2013年7月1日起,国内投资项目项下申报进口的设备一律按照新目录执行。

焦炭出口关税由40%降至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公布了我国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对进出口关税进行了部分调整,将税目总数由2012年的8194个增至8238个,税目增加了44个。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对部分进口生活用品、医疗用品调低了税率,比如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的最惠国税率为4%,2013年的暂定税率降到2%;人用疫苗、血清的最惠国税率为3%,暂定税率为0;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最惠国税率是15%,暂定税率降到5%;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最惠国税率为20%,暂定税率为5%;单反相机和普通相机的镜头最惠国税率是15%,暂定税率降至4%。

点评:在新的关税实施方案中,较为产业界关注的是因应过去实施的关税政策有违中国对WTO的承诺,自2013年1月1日起,铝土、焦炭、黄磷、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和锌九种原料产品的出口关税被全部取消。

农产品批发市场三年内免征土地和房产税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确定,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3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点评:上述政策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在2013年降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之一。

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之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在今后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或者按规定办理退库。纳税人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免税;凡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追回的,不予免税。

点评:政策旨在激活熊猫普制金币交易市场。值得关注的是,上述政策未包括“熊猫精制金币”以及熊猫系列币之外的其它金币品种。

邮政储蓄银行支付的代理费准予据实扣除

邮储银行运作、使用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结算方式,在邮储银行与邮政企业进行分配,并以“代理费”的形式向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支付此收益。邮储银行和邮政企业经营模式和分配模式是经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的,其支付的上述“代理费”,不属于规定的“手续费及佣金”范围。邮储银行按照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给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的上述“代理费”,准予据实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点评:2007年3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政企业组建邮储银行后,邮储银行作为全功能的商业银行,从事金融方面业务;而邮政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按照要求,接受邮储银行的委托,继续办理吸收储蓄存款等基础金融业务。

明确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若干纳税事项

自2013年2月1日起,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各地发生固定资产应税销售行为时,由该公司统一开票收款的,由该公司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公司委托其他公司销售的,则应按代销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由该公司和受托公司分别于各自的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原属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存量资产取得的财产租赁业务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由该公司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的财产所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地方税种,可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控股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向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的车船税、印花税,可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缴纳。

点评:经财政部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其重组改制后留存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政策旨在明确国寿控股具体纳税事项安排。

明确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免征营业税政策

对经铁道部或者各铁路局批准改制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自改制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按照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可以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

点评:一项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的特惠政策。

中海油“成品油配置计划表”不征收印花税

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海油集团的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

点评:按照税务总局的解释,中海油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属于公司内部的指令性计划,是总公司根据管理和市场的需求,指令性的订立并且要求炼厂和销售公司无条件执行的一项经营管理指令,不是一种能够明确双方经济责任的合同或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合同性质,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

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此次颁发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日常管理等共计四章31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点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税收管理更多地涉及税务内部的税权分配和地区利益纠葛。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等17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在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应税船舶,其车船税由船籍港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委托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代征。船舶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船舶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点评: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对于已缴纳船舶车船税的船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在原登记地不予退税,在新登记地凭完税凭证不再纳税。对于完税船舶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仍然由税务机关办理。

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

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

点评:为确保取消发票工本费工作正常开展,税务总局要求,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用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发票使用量,切实加强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领购、开具和缴销管理,严厉打击遏制非法代开、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发布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1)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1)》日前发布。该报告介绍了中国APA制度、执行程序及实践发展情况,覆盖了2005~2011年间APA谈签的统计数据和分析。

点评:APA是由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有关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方法事先签订的协议,用以解决和确定在未来年度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其适用于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间有形资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APA是反避税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证券投资基金法增加税收条款

日前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增第八条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点评: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朱少平认为,基金只是一种信托财产,不是一种经济组织,故对基金本身不能作为经营主体征收相关税收,但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基金连接投资环节内的多个主体,在此过程中也涉及多方面的税收,因此十分有必要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此加以规定。

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实施

2013年1月1日起,《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正式实施。

点评:与老办法相比,其适用范围扩展到全国税务系统各级党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单独设置公文拟制章节;调整了公文格式要素;统一了发文字号和公文式样,将国家税务总局党的组织和行政公文发文字号中的机关代字“国税”统一修改为“税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