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可先发执照后办证
发布者:财新网   发布时间: 2013-03-13 14:08 浏览次数:

概要: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称,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财新网】(实习记者 姜超)中国政府提出将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谈到国务院机构改革时,提到上述信息。

  根据之前的工商登记制度,创办公司需要先到主管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先证后照”。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不可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

  登记制度改革之后,要创办公司,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后到需要许可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证。此举降低了创业的准入门槛,解决行政审批前置的难题。不过,哪些是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还需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作出说明。

  马凯还表示,改革后,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宽进严管”。他称,“为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同时抓紧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

  上海市工商局注册处工作人员3月11日向财新记者表示,由于本次改革的执行细则还未出台,所以目前的登记制度和注册资本制度仍然按照之前的标准在执行。

  今年3月起,广东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在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和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实施,这是广东尝试企业登记管理实行“宽入严管”的步骤之一。其新版营业执照的主要变化是,种类大幅精简,不再记载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并设置“重要提示”栏。

  根据深圳和珠海的特区立法,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协议、申请书等确定,不再作为登记事项而改为备案事项。社会公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企业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营业执照不再记载注册资本、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