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取消盈利持续增长要求
发布者:财新网   发布时间: 2014-03-21 17:45 浏览次数:

概要:此次改革重点还包括:扩大创业板的覆盖面,不再局限于九大行业;强化IPO信息披露要求,加强风险揭示;完善并购机制,通过并购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不允许借壳等

  创业板推出四年半之后,终于迎来重大改革。证监会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创业板IPO办法将取消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简化发行条件。同时,创业板再融资办法也同步出炉,突出小额、快速、灵活的特点。

  此次改革重点还包括:扩大创业板的覆盖面,不再局限于九大行业;强化IPO信息披露要求,加强风险揭示;完善并购机制,通过并购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不允许借壳等。

  目前创业板IPO财务条件高于主板和中小板市场,主要体现在除了连续三年盈利,还要求盈利持续增长。2013年IPO财务大检查期间撤销申请的主要是创业板企业,且其原因也集中在盈利条件不再满足持续增长的要求。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表示,如果彻底取消盈利要求,需要修改《证券法》。另外,监管层前一阶段曾就创业板如何服务互联网和高科技企业进行过讨论,但由于各方的意见不一致,没有体现到此次的改革办法中。

  财新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证监会创业板部曾组织多家创投机构进行研讨,主题是如何界定互联网和高技术企业。监管部门的讨论稿中提出的以研发投入占比作为界定指标,但机构人士多持反对意见。理由是除了初创期的企业之外,取得一定规模的互联网企业往往研发投入占比会出现下降。

  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曾讨论多时,但却迟迟没有出台。此次确定的小额、快速、灵活三项原则,实际上最早是深交所针对中小企业板提出的。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小额再融资可以一次审批多次发行,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掌握。如果针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小额定向融资,将可以由企业自主发行,不需要券商保荐和承销。

  财新记者获悉,伴随着《证券法》修订工作,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也正在讨论再融资审核权下放给交易所。但目前尚未有具体进战。■